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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农”发展举世瞩目 乡村振兴任重道远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“三农”发生历史性变革

2017-12-15

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

国家统计局局长 宁吉喆

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始终把解决好“三农”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,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为新时代“三农”发展指明了方向,提供了遵循。在全国上下不断掀起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热潮之际,历时三年多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工作已顺利完成,主要普查结果为全面准确把握“三农”基本国情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统计支撑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,十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,在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坚强正确领导下,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不断完善,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,现代农业建设成就辉煌,农村面貌和环境明显改善,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,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一、现代农业建设成就辉煌

实现乡村振兴,产业兴旺是基础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,中国要强,农业必须强。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“三农”工作,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,持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,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,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,夯实农业基础,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大宗农产品基本供给;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调整优化农业产业产品结构,推动农业提质增效,提高竞争力;不断深化农村改革,实施土地“三权分置”改革,推进土地确权颁证,完善土地产权制度,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,增强农业发展活力,提供坚强制度保障;转变农业增长方式,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。

(一)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。确保十三亿多人的吃饭问题始终都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,“要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,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”。近年来,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,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大宗农产品基本供给的能力明显提高。全国粮食总产量2006年低于10000亿斤,2013年首次突破12000亿斤大关,2014-2017年连续四年稳定在12000亿斤以上,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跃上新台阶,确保了国家粮食安全。全国肉类总产量和水产品总产量稳居世界第一。主要经济作物棉花、油料、糖料、蔬菜、水果等保持较高产量水平,为保障大宗农产品基本供给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(二)农田水利条件明显改善。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根本保障,也是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,我国农田水利条件明显改善,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。2016年末全国能够正常使用的机电井和排灌站比2006年末分别增长8.2%和8.9%,能够正常使用的灌溉用水塘和水库数量合计增长53.3%。2016年灌溉耕地面积占实际耕种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55.2%,夯实了农业生产基础。

(三)农业机械化达到较高水平。农业机械拥有量较快增长,广泛应用,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,也逐步把农民从历史上“面朝黄土,背朝天”的高强度农业生产劳动中解放了出来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,2016年末全国联合收获机114万台,比2006年末增长105.3%;排灌动力机械1431万台,增长6.1%。三大粮食作物达到较高机械化水平,小麦机耕、机播和机收的比重分别达到94.5%、82.0%和92.2%;玉米机耕、机播和机收的比重分别为73.7%、69.9%和61.7%;稻谷机耕、机播和机收的比重分别为83.3%、29.0%和80.1%。

(四)设施农业快速发展。大棚、温室等农业设施较快增长,改变了农业生产的时空分布,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,2016年末全国温室占地面积334千公顷,比2006年末增长312.6%,大棚占地面积981千公顷,增长111.0%。我国温室大棚占地面积稳居世界第一,工厂化种养也呈快速发展态势。

(五)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文化素质提高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,市民化进程稳步推进,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减少。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,2016年全国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一个月以上的人员数量为3.14亿人,比2006年下降8.7%。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文化素质提高。2016年,初中文化程度的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占比为48.4%,比2006年提高3.3个百分点;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的为7.1%,提高3.0个百分点;大专及以上的为1.2%,提高1.0个百分点。

(六)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大量涌现。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导力量。近年来,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、工商、财政、税收、金融保险、用地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,着力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,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农业企业等大量涌现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,2016年末全国农业经营单位达到204万个,比2006年增长417.4%。农民专业合作社几乎从无到有,快速发展,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。2016年末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91万个。

(七)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迅速。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,2016年耕地规模化耕种面积占全部实际耕地耕种面积的比重为28.6%。其中,规模农业经营户所占比重为17.0%;农业经营单位所占比重为11.6%。规模化养殖生猪存栏占全国生猪存栏总数的比重为62.9%,家禽存栏占比达到73.9%。规模经营的快速发展对稳定农业生产、稳定农产品供应、稳定农产品市场都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。

二、农村面貌和环境明显改善

中国要美,农村必须美。近年来国家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力度,农村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,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,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稳步推进,农村面貌和环境明显改善。

(一)乡、村组织数量减少。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,乡、村组织数量减少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,2016年末全国乡镇31925个,比2006年减少8.1%;村委会和涉农居委会596450个,减少6.4%;自然村317万个,减少3.8%。

(二)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。国家统筹城乡发展,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,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,2016年末全国通公路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达到99.3%,比2006年提高3.8个百分点;通村主要道路为水泥路面的村所占比重为76.4%,提高41.2个百分点;村内主要道路为水泥路面的村比重为80.9%,提高53.2个百分点;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的村比重为61.9%,提高40.1个百分点。通电的村所占比重为99.7%,提高1个百分点;通电话的村比重为99.5%,提高1.9个百分点;安装有线电视的村比重为82.8%,提高25.4个百分点;接近9成的村通宽带互联网。有73.9%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,提高58.1个百分点。

(三)农村基本社会服务全面进步。2016年末,全国有幼儿园、托儿所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32.3%,比2006年提高2.2个百分点。有体育健身场所的村所占比重为59.2%,提高48.5个百分点。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的村比重为41.3%,提高26.2个百分点。有卫生室的村比重为81.9%,提高7.6个百分点。

(四)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。2016年,全国开展旅游接待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4.9%,比2006年提高2.7个百分点。农村电商由无到有,2016年全国超过1/4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,有4.4万规模农业经营户和5.1万个农业经营单位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。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从事设施农业的分别有48.6万户和13.1万个,从事循环农业生产的分别有12.6万户和7.2万个,从事工厂化生产的分别有1.8万户和2.5万个。大量返乡下乡人员在农村创业创新,为农村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。

三、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

中国要富,农民必须富。十九大报告强调,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,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。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国家多措并举,深挖农业内部增收潜力,拓宽农民增收渠道,农民收入快速增长,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,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显著增强。

(一)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。据城乡住户调查结果,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363元,比2012年增长47.4%,实际增长36.3%,年均实际增长8.0%。十八大以来,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速比城镇居民高1.5个百分点,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差距扩大的趋势成功实现逆转。2016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.72(农村居民收入为1),比2012年下降0.16。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.2%,比2012年下降5.3个百分点,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。

(二)农户住房条件改善。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,2016年末99.5%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,比2006年提高0.2个百分点。其中,拥有1处住房的农户占比为87.0%,下降5.5个百分点;拥有2处和3处住房的农户所占比重分别为11.6%和0.9%,分别提高5.2个百分点和0.5个百分点;拥有商品房的农户达到1997万户,占全部农户的比重为8.7%,而10年前很少有农户购买商品房。有57.2%的农户住房为砖混结构,比2006年提高17.8个百分点;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占12.5%,提高6.5个百分点;砖(石)木结构和竹草土坯结构的分别占26.0%和2.8%,分别下降18.3个百分点和6.8个百分点。

(三)饮用水更加安全。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持续推进,农村饮水安全显著改善。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,2016年全国有近1.1亿农户饮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,占全部农户比重为47.7%,比2006年提高24.6个百分点。

(四)做饭取暖使用能源更加清洁。随着农村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改善,农民生活用能源结构发生较大变化,做饭取暖使用能源由历史上主要使用柴草和煤为主,逐渐转变为使用电、天然气、液化石油气等更为清洁的能源,生活方式更为绿色生态。2016年,农户做饭取暖[1]主要使用电的有13503万户,占58.6%,比2006提高57.8个百分点;主要使用煤气、天然气、液化石油气的有11347万户,占49.3%,提高37.4个百分点。

(五)卫生设施条件改善。2016年,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农户有8339万户,占全部农户的比重为36.2%;使用卫生旱厕的2859万户,占12.4%。

(六)耐用消费品拥有数量增加。2016年,全国平均每百户农户拥有小汽车24.8台,比2006年增加21.4台;彩色电视机115.2台,增加27.9台;电脑32.2台,增加30.0台;手机244.3部,增加174.5部。

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,在党中央、国务院正确领导下,在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,十年来,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“三农”发生了历史性变革,现代农业建设取得辉煌成就,农村面貌和环境明显改善,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,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农业现代化仍是“四化同步”的短板,农村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腿,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尤为突出。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,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,坚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妥善化解各种风险挑战,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,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不懈努力奋斗。


附件:

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

(第一号)

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

2017年12月14日

为摸清“三农”基本国情,查清“三农”新发展新变化,国务院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。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,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。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,居住在农村有确权(承包)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,农业经营单位,村民委员会,乡镇人民政府。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、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。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,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。全国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、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近400万人,登记了2.3亿农户、60万个村级单位、4万个乡级单位、200多万个农业经营单位;组织5万多名工作人员对粮食、棉花等大宗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卫星遥感测量,完成了10多万景卫星遥感数据处理,实地调查了11万个样方和2万多个抽中普查区,实施了2700多架次整村无人机飞行测量,掌握了全国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,取得了全国各省(区、市)及种植大县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数据。

按照国际通行做法,国务院农普办组织了数据质量抽查,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。综合抽查结果显示,农业普查登记户的漏报率为0.19%,普查指标数据差异率0.40%。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。

根据《全国农业普查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国务院农普办和国家统计局将分期发布普查公报,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。

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

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调查了31925个乡镇,其中乡11081个,镇20844个;596450个村,其中556264个村委会,40186个涉农居委会;317万个自然村;15万个2006年以后新建的农村居民定居点。

一、农业经营主体

2016年,全国共有204万个农业经营单位。2016年末,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179万个,其中,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91万个;20743万农业经营户,其中,398万规模农业经营户。全国共有31422万农业生产经营人员。

二、农业机械拥有量

2016年末,全国共有拖拉机2690万台,耕整机513万台,旋耕机825万台,播种机652万台,水稻插秧机68万台,联合收获机114万台,机动脱粒机1031万台。

三、土地利用

2016年末,耕地面积[1]134921千公顷,实际经营的林地面积(不含未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的生态林防护林)203046千公顷,实际经营的牧草地(草场)面积224388千公顷。(注:耕地面积使用国土资源部数据)

四、农村基础设施

2016年末,在乡镇地域范围内,有火车站的乡镇占8.6%,有码头的占7.7%,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占21.5%;99.3%的村通公路。

2016年末,全国99.7%的村通电,11.9%的村通天然气。25.1%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。

2016年末,91.3%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,90.8%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。73.9%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,17.4%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,53.5%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。

五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

2016年末,96.8%的乡镇有图书馆、文化站,11.9%的乡镇有剧场、影剧院,16.6%的乡镇有体育场馆,70.6%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。59.2%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。

2016年末,96.5%的乡镇有幼儿园、托儿所,98.0%的乡镇有小学;32.3%的村有幼儿园、托儿所。

2016年末,99.9%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,98.4%的乡镇有执业(助理)医师,66.8%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。81.9%的村有卫生室。

六、农民生活条件

2016年末,99.5%的户拥有自己的住房,47.7%的户使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,36.2%的户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。

文章来源:国家统计局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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